发布时间:2025-10-17 11:28:14    次浏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新闻多一点 【换届选举】换届风气监督,这五类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 —高举旗帜 引领导向 成风化人 凝心聚力——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澄清谬误 明辨是非——团结人民 鼓舞士气 联接中外 沟通世界—编 审:方德伦 电 话 :57688185觉得不错,请点赞↓↓请留言↓↓